行業資訊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環水體〔2020〕71號)提出:運營單位發現進水異常,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受損和出水超標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樣和泥樣、保存監測記錄和現場視頻等證據,并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運營單位確因進水超出設計規定或實際處理能力導致出水超標的情形,主動報告且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上一篇:危廢露天堆放、晾曬罰款可達10萬
下一篇:企業應何時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